谁为“无证酒驾”惨剧买单
2015-03-05 15:45:17 来源:临沂交警网 浏览:728次
2014年1月23日晚11时许,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王某,驾驶鲁Q09***号小型轿车沿罗庄区罗四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宝泉路以北200米路段时,所驾车辆与路中隔离护栏相撞后,车辆又失控撞向道路东侧的树木,致使王某、乘车人潘某伟及高某娜受伤,乘车人杨某死亡。 现场勘查民警抽取王某血液后,经检验,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mg/100ml,属于酒后驾驶。后经调查,王某未办理机动车驾驶证,属于无证驾驶。 经调查,2014年1月23日晚,王某参加交友软件“陌陌”群成员聚会,聚会期间王某大量饮酒。聚会结束后,王某驾驶潘某伟的鲁Q09***号小型轿车送潘某伟以及杨某、高某娜回家,沿罗四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宝泉路路口北200米路段时,王某因饮酒驾驶车辆车速过快,且因未经培训采取措施不当,最终导致车辆与隔离护栏发生碰撞后,又与道路东侧的树木发生碰撞,造成1人死亡,3人受伤的严重结果。 王某无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在夜间未确保安全行驶,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。而潘某伟、杨某及高某娜在明知王某饮酒的情况下,仍然乘坐其驾驶的机动车,导致了自身安全不能得到有效保障,给个人及家庭带来惨重的损失。 目前,王某已被移送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且其终生都不得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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